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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溪一老人“找”回丢失的6年

发布时间: 2021-06-21 16:44

很多人都希望自己永远十八岁,恨不得把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改小。但是,最近兰溪民警遇到了一名想把自己年龄“改”大6岁的人。

“警官,我来咨询件事情。我是1961年出生的,但身份证上是1967年。以前没当回事,可是最近我才知道满60周岁可以享受国家的补贴福利政策,按现在错误的出生时间我还得再等6年,你们能帮我吗?”6月10日,潘阿姨来到兰溪市公安局香溪派出所户籍窗口。

潘阿姨见到民警后就一股脑地掏出随身携带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医保卡等一切能证明自己出生日期的证件。户籍民警唐露苗仔细查看后发现,潘阿姨提供的这些材料上面都是她现在使用的所谓错误的出生日期,没有能证明其所说的真实出生日期的材料。

“我真的是1961年出生的,我们村里很多人都知道的。”潘阿姨显得有些着急。

“阿姨,您别急,我帮您查一下!”唐露苗一边耐心地安抚她的情绪,一边翻阅村里移交的户籍底册,发现最早的材料里,潘阿姨的出生时间是1967年,与其他材料都是一致的。

“我可以让我的朋友给我证明,我们真的是同一年生的!我们一起长大的!”找不到证明材料的潘阿姨更加着急了。

“阿姨,这样证明是不行的,我们需要有合理的材料证明。”唐露苗为潘阿姨倒了杯水,重新查看起户籍底册,“我刚刚翻底册时发现,您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。”

“不是的,我才是姐姐。”

“您的姐姐出生年月仅仅比您早了3个月?”唐露苗反复对比了潘阿姨与其姐弟的出生日期,发现了其中不符合逻辑的情况。

“潘阿姨,您姐姐比您出生早3个月,说明你们两个人中肯定有一个人的出生年月是错误的,但具体是哪个有问题,还需要进一步调查,您先留个联系方式,我们调查之后再联系您。”

“好的好的,你一定要帮我证明啊!”

次日,唐露苗前往潘阿姨出生的村子进行走访,发现潘阿姨是家里的老大,并不是档案里显示的老二。

6月15日,刚刚过了周末与端午节,唐露苗又早早地来到兰溪市民政局调取相关资料。民政局登记显示潘阿姨是1985年结婚的,如果她是1967年出生,那结婚登记时未满法定结婚年龄,不可能登记结婚。同时,走访调查中也证实潘阿姨是24周岁结的婚。

因此,各条证据都能够证明潘阿姨确实是1961年出生,而不是现在所使用的1967年。

采集完所有材料后,6月16日,派出所通知潘阿姨来户籍窗口重新办理身份证和户口簿。

“谢谢你们!”潘阿姨高兴地对民警说,“我今天特意打扮了一下,给我拍得好看点。”

至此,民警用了6天时间把潘阿姨丢失的6年时间给“补”上了。

【来源:宣传处】